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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特工之前要先成为什么
其实大部分的特工并不是**中描述的那个样子,很多人当特工一辈子隐姓埋名,没有用到你的时候你永远都是不为人知的,一旦身份泄漏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而且工作也不是像**中那样大展手
招聘特工 不一定要人高马大
皮尔森和特勤局的渊源要从童子军说起。进入大学后,皮尔森参加了美国童子军的执法探索项目,这让她有机会在读书的同时实现当女警的梦想。“在佛罗里达的奥兰多当了两年多警察后,我知道执法领域是我的兴趣所在。”皮尔森说:“我喜欢当警察,我喜欢调查案件。”而其间和特勤局人员的接触,让她对这个充满神秘色彩的职业跃跃欲试。
1983年,完成大学学业的皮尔森直接被美国特勤局录用。特勤局的新人要先接受27周的培训。第一阶段培训在乔治亚州格林柯的联邦执法训练中心,在这里,新人特工将接受法律知识、调查技巧、使用等基本技术的训练。第二阶段的培训则是在马里兰州的詹姆斯·罗利培训中心,新人在此学习如何打击伪造货币和互联网犯罪,以及保护政要必备的技能。
美国年轻人怎样才能进入特勤局?皮尔森说,虽然特勤局50%的成员之前都有过执法经验,但这不是一项必要条件。如果你是21岁以上,大学英语专业、外语专业或体育相关专业的学生,都有可能在特勤局找到合适的位置。“你不一定非得是身高1米9,体重130公斤的橄榄球后卫。我们鼓励特工们发挥个人专长。”
保护对象 也包括总统候选人
特勤局特工最主要的工作有哪些?皮尔森说,特工的任务大约一半是犯罪调查,一半是保护。特勤局主要保护对象是、副总统、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和他们的家眷,还有访美的外国元首等。受特勤局警卫部保护的区域有整个白宫和财政部大楼,副总统官邸和所属的美国海军天文台,以及外国驻华盛顿领事馆。
1968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国会开始要求特勤局保护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以及总统的遗孀和子女。1994年,国会通过立法要求1997年1月1日后上任的,在卸任后受到特勤局保护仅限为10年,而在此之前上台的总统仍将获得终生保护。也就是说,前总统克林顿成为美国最后一位终生受保护的前总统。
此外,特勤局还要在大选前120天开始保护主要总统候选人,不过这在2008年大选前有些例外。特勤局在今年5月3日宣布,宣布参选的民主党参议员巴拉克·也将成保护对象,因为其竞选阵营向特勤局提出了请求。另一位主要候选人,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则由于其前第一夫人的身份已受到终身保护。
执行任务 保护要人“三班倒”
“普通人对我们最大的误解是特工仅仅是保镖。”皮尔森说。但事实上,除了追查假币,特勤局还负责调查网络犯罪。如与联邦调查局合作调查银行欺诈;为总统和白宫官员提供通讯联络手段;同时还有一个情报部门,专职和军方以及地方司法官员保持联系。现在看来,让原本打击金融犯罪的部门兼顾保护要人似乎有些不合常理,但20世纪初,美国联邦政府的执法机构非常有限,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等部门那时都不存在。
特工对政要的保护任务一般采用白天、傍晚和深夜“三班倒”。但是保护对象在外旅行时,值班的时间就会被延长,有时几乎整个旅程都在执行任务。特工的任务并不算单调乏味,皮尔森说。可能前几天住在豪华宾馆执行保护任务,接下来又去调查金融案,几乎所有的任务都能在两个星期内完成。
在皮尔森看来,当一名特工最大的缺点是个人生活被搅乱。如特勤局正在为2008年总统大选做准备。在此期间,特工们将实行“工作21天,休息21天”的大轮班。由于执行任务时可能非常紧张,如果特工的家人生病或有其他突发家庭事务,处理起来就很麻烦。
目前美国特勤局共有6000名雇员,其中包括3100名特工,1200名制服警卫,1700名技术和行政人员。其总部设在华盛顿,离白宫只有三个街区。但它在美国50个州总共设有120多个办公室,在海外也拥有19个分支。
危机时刻 办公室在“9·11”中被毁
而在实行保护任务时也不仅仅是简单的保镖工作,皮尔森说:“保护任务的大部分是在保护特定环境。如果我们能保护环境,就能保护这一环境中的任何人。”特工们会在要人出现在某一地点前到达,察看有哪些安全漏洞,并就此制定安保计划。
回忆起所执行过的最危险的任务时,皮尔森说,那是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发生后,特勤局陷入极度紧张,她说:“我们不知道袭击是否才刚刚拉开序幕,我当时负责分配任务保护所有的要人,而前总统克林顿正在澳大利亚,布什总统在空军一号上。”
不过当时在纽约的特工,处境比皮尔森更加危险,特勤局驻纽约的办公室就设在世贸中心7号楼。恐怖分子对世贸双子塔的袭击发生后,特勤局是第一批加入救援的组织之一。纽约的67名特工帮助警察和消防员从双子塔疏导人群,设立紧急救治区域。其中一位特工,格拉克·米勒在救援行动中不幸遇难。双子塔倒塌后,邻近的世贸7号楼也被高空坠落的建筑残骸摧毁。
成龙与“特工”合作
也许正是因为特勤局的秘密任务,美国流行文化的描绘更为其增添了神秘色彩。好莱坞动作大片《尖峰时刻2》中,成龙和他来自美国特勤局的搭档挫败了一起案,并抓获背后主谋。悬疑电视剧《反恐24小时》中,特勤局特工为保卫和总统候选人多次出现。而目前正被全球影迷追捧的美剧《越狱》里,特勤局特工则在一场政府的惊天阴谋中扮演不讨好的中间人角色。
特工装备
不开车窗就能射击
影视作品里,身着黑色西服,戴着墨镜和耳机,面无表情的高大特工几乎成了特勤局一成不变的形象。现实中的他们什么样?特勤局特工着装一般要适合周围环境,混入人群而不显眼。因此多数情况下他们都身着普通西装,有时也穿牛仔裤或晚礼服。还有一部分特工属于警卫部,他们身着标准警服,反狙击手的特工和应急团队有时会穿防弹衣。
特工的主要武器是装备有357 SIG子弹的SIG Sauer P229 手枪。此外,他们还擅长使用几种近战武器,如雷明顿870霰弹枪、IMI UZI冲锋枪和HK MP5冲锋枪。他们还配备有通讯网络,随时与中央指挥部以及同事保持联系。此外,最新得到证实的消息称,特勤局所有的车辆都配备有一种特殊的装甲“单向玻璃”,它能让特工从车里面往外开枪,而无需打开车窗暴露自己。
由于特勤局保护要人的职责重大,特工都会用上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并接受相关训练。根据多项立法和指导政策,美国军方必须完全满足特勤局为保护总统或其他要人时提出的要求,甚至提供军方人员予以协助。
脚、进行实战,谍战还是主要的。如果真的对什么很痴迷不如去当兵争取进入特战队。
2010年9月,英国伦敦,图书《英国军情六处:秘密情报局历史》发行,火柴盒形状的相机被展示。
詹姆斯·邦德老矣,但《王牌特工》横空出世,英国特工**后继有人。
说起特工**,英国若称第二,无人敢居第一。
英国丰富的情报历史,孕育了不少善写特工题材的作家,特工**电视剧也固定成为了影视剧中一个类型。
1962年第一部007**《诺博士》问世,彻底颠覆了特工的形象。此前,特工们在影视文学作品之中的形象“平庸无奇”,他们大腹便便,毫无吸引力,有时候还显得非常懦弱老气——尽管可能这更符合真实的特工形象。但邦德之后,长相帅气迷倒女人气男人令身边人都黯然失色的特工形象,成为了标配。
《王牌特工》则与007系列有所不同,它讲述的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情报机构的故事。故事从作家马克·米勒的漫画改编而来,米勒曾跟导演马修·沃恩讨论过将该片的故事背景设定在美国——如果真是那样,我们看到的肯定是另一部好莱坞动作大片了。
但沃恩坚持要将故事背景放在英国。除了因为沃恩是英国人之外,还因为,他如此醉心于英国独特的绅士特工文化。
历史源头
军情六处:现代谍报机构的“老祖宗”
**中这个神秘的情报机构叫做kingsman,音译为金士曼,当然也可以意译为:王的男人。
**中金士曼是一个独立于任何国家之外的特工组织,自然是虚构的机构,但故事总是来源于生活。《王牌特工》的漫画以及之前的007系列,其原型都是英国的军情六处。
金士曼成立于一战之后,军情六处的成立也几乎同时,可谓是现代谍报机构的“老祖宗”。
1909年,英国军情五处和军情六处分别成立,军情五处负责搜集分析英国国内的情报信息,军情六处负责国外的情报信息。
海军军官曼斯菲尔德·史密斯被任命为军情六处首任局长,不过在军情六处,他们称呼自己的老大为C先生——英文Chief的首字母。在007系列之中,C先生被M女士代替。
利器
英国特工的“神器”不比影片里差
《王牌特工》和007系列中,都有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武器:比如状如打火机的炸弹、能下毒的钢笔、氰化物香烟、爆炸公文包等。这些武器看着很科幻,但英国二战时期的特工都曾尝试过。
去年英媒曝光了一本二战时期英国特工们自己编写的间谍培训手册。里面详细记录了传说中的老鼠炸弹、微缩胶片、密码高跟鞋以及会爆炸的红酒瓶是如何制作和使用的。
这本手册中详细讲述了如何将炸弹藏在水果、酒瓶、煤炭、手提包甚至是老鼠体内。手册上还记录了如何使用领扣、扣子和高跟鞋隐藏微缩胶卷密码,如何使用一捆干柴、留声机和挂钟隐藏无线电设备。
如今,这本手册已经公开发行。在《王牌特工》中,当费斯饰演的哈特扭转墙上的挂衣钩,里面陈列的各种利器令人瞠目结舌。新人埃格西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偷拿了一个打火机炸弹,却被老特工哈特喝令放回,这一幕令观众忍俊不禁。
同007系列一样,特工走进那实验室,展示那些令人大开眼界的可以用来或者救命的小玩意时,总是**中最轻松好玩的时刻。但是现实世界却并非如此。正如英国历史学家辛克莱·麦凯所说,“在真实的世界里,这些精巧的玩意却是非常严肃的、致命的。它们不是玩具,而是保证人能活下来的武器。”
绅士讲究
特工文化里存文化优越感
熟悉英国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王牌特工》里金士曼这个情报机构的总部所在地,是伦敦著名的萨维尔街。萨维尔街以定制顶级男装闻名,客户包括丘吉尔、英国王储查尔斯王子等政要名流。街上最贵的一家店叫Huntsman,就是金士曼的原型。
导演马修·沃恩18岁那年,从Huntsman拿到人生的第一套定制西装。这家店因此成为**灵感,他想象着推开试衣间的门,转动墙上的挂衣钩会发生什么。
**中这家独立的国际情报组织,就是从裁缝手中发展起来的。1849年起,金士曼的裁缝师为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制作衣服。一战中,很多精英失去继承人,便将财产留给他们的裁缝们。为防止战争重演,裁缝们成立了一个现代圆桌骑士组织,不依附于任何政府,以世界和平为己任,所有行动都保密,成为世界上最神秘的情报组织。**中的人物名字,也都是以英国骑士命名的:兰斯洛特、亚瑟、加拉哈德。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英国特工的与众不同,那便是:讲究。看看美国的那些特工,不管是《碟中谍》里的伊桑亨特,《谍影重重》中的杰森·波恩,还是《飓风营救》里的布莱恩,行头大都是T恤而不是衬衫,夹克、牛仔裤而不是西装,运动鞋而不是皮鞋。
而《王牌特工》中的哈特,从头到尾身穿的都是萨维尔街的高级定制西装。哈特每次出场都是黑框眼镜,整套合身的灰色细条纹西服,纹丝不乱的领带,手帕从上装口袋中露出一角,当然还少不了英国人出门必带的:一把黑色长柄雨伞。
这是对英国特工文化的一种继承。在英国的间谍小说和**中,一直存在“绅士特工”的传统。007系列中,詹姆斯·邦德永远西装笔挺。60年代英国经典间谍剧《复仇者》之中的约翰·史蒂德,是几乎完美的绅士形象。他总是戴一顶小圆礼帽,拿一把雨伞,说话温文尔雅,时不时给听披头士的年轻人上上礼仪课——正如《王牌特工》中哈特教导年轻人埃格西一样。
《王牌特工》几乎更像是一部讲述英国礼仪的**,处处都流露出对美国人“没文化”的鄙夷。这部**的主线,与其说是一个新手如何成长为特工,不如说是一个街头混混如何成长为英伦绅士,即使在打架之前,也要先念上一句:人无礼,无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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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名家散文但有字数限制
《清塘荷韵》 季羡林
楼前有清塘数亩,记得三十多年前初搬来时,池塘里好像是有荷花的,我的记忆里还残留着一些绿叶红花的碎影。后来时移事迁,岁月流逝,池塘里却变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再也不见什么荷花了。我脑袋里保留的旧的思想意识颇多,每一次望到空荡荡的池塘,总觉得好像缺点什么。这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念。有池塘就应当有点绿的东西,哪怕是芦苇呢,也比什么都没有强。最好的最 理想的当然是荷花。中国旧的诗文中,描写荷花的简直是太多太 多了。周敦颐的《爱莲说》读书人不知道的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他那一句有名的"香远益清"是脍炙人口的。几乎可以说,中国没有人不爱荷花的。可我们楼前池塘中独独缺少荷花。每次看到 或想到,总觉得是一块心病。
有人从湖北来,带来了洪湖的几颗莲子,外壳呈黑色,极硬。据说,如果埋在淤泥中,能够千年不烂。因此,我用铁锤在 莲子上砸开了一条缝,让莲芽能够破壳而出,不至永远埋在泥 中。这都是一些主观的愿望,莲芽能不能够出,都是极大的未知 数。反正我总算是尽了人事,把五六颗敲破的莲子投入池塘中,下面就是听天命了。这样一来,我每天就多了一件工作:到池塘边上去看上几次。心里总是希望,忽然有一天,"小荷才露尖尖角",有翠绿的 莲叶长出水面。可是,事与愿违,投下去的第一年,一直到秋凉 落叶,水面上也没有出现什么东西。经过了寂寞的冬天,到了第 二年,春水盈塘、绿柳垂丝,一片旖旎的风光。可是,我翘盼的水面上却仍然没有露出什么荷叶。此时我已经完全灰了心,以为 那几颗湖北带来的硬壳莲子,由于人力无法解释的原因,大概不 会再有长出荷花的希望了。我的目光无法把荷叶从淤泥中吸出。
但是,到了第三年,却忽然出了奇迹。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在我投莲子的地方长出了几个圆圆的绿叶,虽然颜色极惹人 喜爱,但是却细弱单薄,可怜兮兮地平卧在水面上像水浮莲的叶子一样。而且最初只长出了五六个叶片。我总嫌这有点太少,总希望多长出几片来。于是,我盼星星、盼月亮,天天到池塘边上 去观望。有校外的农民来捞水草,我总请求他们手下留情,不要 碰断叶片。但是经过了漫漫的长夏,凄清的秋天又降临人间,池塘里浮动的仍然只是孤零零的那五六个叶片。对我来说,这又是 一个虽微有希望但究竟仍是令人灰心的一年。真正的奇迹出现在第四年上。严冬一过,池塘里又溢满了春水。到了一般荷花长叶的时候,在去年飘浮着五六个叶片的地方,一夜之间,突然长出了一大片绿叶,而且看来荷花在严冬的冰下并没有停止运动,因为在离开原有五六个叶片的那块基地比 较远的池塘中心,也长出了叶片。
叶片扩张的速度,扩张范围的广大,都是惊人地快。几天之内,池塘内不小一部分,已经全为 绿叶所覆盖。而且原来平卧在水面上的像是水浮莲一样的叶片, 不知道是从哪里聚集来了力量,有一些竟然跃出了水面,长成了 亭亭的荷叶。原来我心中还迟迟疑疑,怕池中长的是水浮莲,而 不是真正的荷花。这样一来,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光:池塘中生 长的真正是洪湖莲花的子孙了。我心中狂喜,这几年总算是没有白等。天地萌生万物,对包括人在内的动、植物等有生命的东西,总是赋予一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存的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到无法抗御。只要你肯费力来观察一下,就必 然会承认这一点。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就是我楼前池塘里的荷花。自从几个勇敢的叶片跃出水面以后,许多叶片接踵而至。一夜之间,就出来了几十枝,而且迅速地扩散、蔓延。不到十几天的工 作,荷叶已经蔓延得遮蔽了整个池塘。从我撒种的地方出发,向 东西南北四面扩展。我无法知道,荷花是怎样在深水中淤泥里走 动。反正从露出水面的荷叶来看,每天至少要走半尺的距离,才能形成眼前这个局面。光长荷叶,当然是不能满足的。
荷花接踵而至,而且据了解 荷花的行家说,我门前池塘里的荷花,同燕园其他池塘里的,都不一样。其他地方的荷花,颜色浅红;而我这里的荷花,不但红 色浓,而且花瓣多,每一朵花能开出十六个莲瓣,看上去当然就 与众不同了。这些红艳耀目的荷花,高高地凌驾于莲叶之上,迎风弄姿,似乎在睥睨一切。幼时读旧诗:"毕竟西湖六月中,风 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爱其诗句之美,深恨没有能亲自到杭州西湖去欣赏一番。现在我门前池塘中呈现的就是那一派西湖景象。是我把西湖从杭州搬到燕园里来了。岂不大快人意也哉!前几年才搬到朗润园来的周一良先生赐 名为"季荷"。我觉得很有趣,又非常感激。难道我这个人将以 荷而传吗?前年和去年,每当夏月塘荷盛开时,我每天至少有几次徘徊 在塘边,坐在石头上,静静地吸吮荷花和荷叶的清香。"蝉噪林 愈静,鸟鸣山更幽。"我确实觉得四周静得很。我在一片寂静中,默默地坐在那里,水面上看到的是荷花的绿肥、红肥。
倒影映入水中,风乍起,一片莲瓣堕入水中,它从上面向下落,水中的倒 影却是从下边向上落,最后一接触到水面,二者合为一,像小船 似地漂在那里。我曾在某一本诗话上读到两句诗:"池花对影落,沙鸟带声飞。"作者深惜第二句对仗不工。这也难怪,像"池花 对影落"这样的境界究竟有几个人能参悟透呢?晚上,我们一家人也常常坐在塘边石头上纳凉。有一夜,天 空中的月亮又明又亮,把一片银光洒在荷花上。我忽听"扑通" 一声。是我的小白波斯猫毛毛扑入水中,她大概是认为水中有白 玉盘,想扑上去抓住。她一入水,大概就觉得不对头,连忙矫捷地回到岸上,把月亮的倒影打得支离破碎,好久才恢复了原形。今年夏天,天气异常闷热,而荷花则开得特欢。绿盖擎天, 红花映日,把一个不算小的池塘塞得满而又满,几乎连水面都看不到了。一个喜爱荷花的邻居,天天兴致勃勃地数荷花的朵数。今天告诉我,有四五百朵;明天又告诉我,有六七百朵。但是,我虽然知道他为人细致,却不相信他真能数出确实的朵数。
在荷叶底下,石头缝里,旮旮旯旯,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骨朵,都是在 岸边难以看到的。粗略估计,今年大概开了将近一千朵。真可以 算是洋洋大观了。连日来,天气突然变寒,好像是一下子从夏天转入秋天。池 塘里的荷叶虽然仍然是绿油一片,但是看来变成残荷之日也不会 太远了。再过一两个月,池水一结冰,连残荷也将消逝得无影无 踪。那时荷花大概会在冰下冬眠,做着春天的梦。它们的梦一定 能够圆的。"既然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我为我的"季荷"祝福。
春(节选) 丰子恺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象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朱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è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给我的孩子们 丰子恺
我的孩子们!我憧憬于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曲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
得。可惜到你们懂得我的话的意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可以使我憧憬的人了。这是何等可
悲哀的事啊!
瞻瞻!你尤其可佩服。你是身心全部公开的真人。你甚么事体都象拚命地用全副精力去对付。小小的失意,象花生米翻落地了,自己嚼了舌头了,小猫不肯吃糕了,你都要哭得嘴唇翻白,昏去一两分钟。外婆普陀去烧香买回来给你的泥人,你何等鞠躬尽瘁地抱他,喂他;有一天你自己失手把他打破了,你的号哭的悲哀,比大人们的破产、失恋、brokenheart②,丧考妣、全军覆没的悲哀都要真切。两把芭蕉扇做的脚踏车,麻雀牌堆成的火车、汽车,你何等认真地看待,挺直了嗓子叫“汪——,”“咕咕咕……”,来代替汽油。宝姊姊讲故事给你听,说到“月亮姊姊挂下一只篮来,宝姊姊坐在篮里吊了上去,瞻瞻在下面看”的时候,你何等激昂地同她争,说“瞻瞻要上去,宝姊姊在下面看!”甚至哭到漫姑面前去求审判。我每次剃了头,你真心地疑我变了和尚,好几时不要我抱。最是今年夏天,你坐在我膝上发见了我腋下的长毛,当作黄鼠狼的时候,你何等伤心,你立刻从我身上爬下去,起初眼瞪瞪地对我端相,继而大失所望地号哭,看看,哭哭,如同对被判定了罪的亲友一样。你要我抱你到车站里去,多多益善地要买香蕉,满满地擒了两手回来,回到门口时你已经熟睡在我的肩上,手里的香蕉不知落在哪里去了。这是何等可佩服的真率、自然与热情!大人间的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
你们每天做火车、做汽车、办酒、请菩萨、堆六面画,唱歌、全是自动的,创造创作的生活。大人们的呼号“归自然!”“生活的艺术化!”“劳动的艺术化!”在你们面前真是出丑得很了!依样画几笔画,写几篇文的人称为艺术家、创作家,对你们更要愧!
你们一定想:终天无聊地伏在案上弄笔的爸爸,终天闷闷地坐在窗下弄引线的妈妈,是何等无气性的奇怪的动物!你们所视为奇怪动物的我与你们的母亲,有时确实难为了你们,摧残了你们,回想起来,真是不安心得很!
阿宝!有一晚你拿软软的新鞋子,和自己脚上脱下来的鞋子,给凳子的脚穿了,刬袜立在地上,得意地叫“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的时候,你母亲喊着“龌龊了袜子!”立刻擒你到藤榻上,动手毁坏你的创作。当你蹲在榻上注视你母亲动手毁坏的时候,你的小心里一定感到“母亲这种人,何等杀风景而野蛮”罢!
瞻瞻!有一天开明书店送了几册新出版的毛边的《音乐入门》来。我用小刀把书页一张一张地裁开来,你侧着头,站在桌边默默地看。后来我从学校回来,你已经在我的书架上拿了一本连史纸印的中国装的《楚辞[1]》,把它裁破了十几页,得意地对我说:“爸爸!瞻瞻也会裁了!”瞻瞻!这在你原是何等成功的欢喜,何等得意的作品!却被我一个惊骇的 “哼!”字喊得你哭了。那时候你也一定抱怨“爸爸何等不明”罢!
软软!你常常要弄我的长锋羊毫,我看见了总是无情地夺脱你。现在你一定轻视我,想道:“你终于要我画你的画集的封面!”
孩子们!你们果真抱怨我,我倒欢喜;到你们的抱怨变为感激的时候,我的悲哀来了!
我在世间,永没有逢到象你们这样出肺肝相示的人。世间的人群结合,永没有象你们样的彻底地真实而纯洁。最是我到上海去干了无聊的所谓“事”回来,或者去同不相干的人们
做了叫做“上课”的一种把戏回来,你们在门口或车站旁等我的时候,我心中何等惭愧又欢喜!惭愧我为甚么去做这等无聊的事,欢喜我又得暂时放怀一切地加入你们的真生活的团体。
但是,你们的黄金时代有限,现实终于要暴露的。这是我经验过来的情形,也是大人们谁也经验过的情形。我眼看见儿时的伴侣中的英雄、好汉,一个个退缩、顺从、妥协、屈服起来,到象绵羊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你们不久也要走这条路呢!
我的孩子们!憧憬于你们的生活的我,痴心要为你们永远挽留这黄金时代在这册子里。 然这真不过象“蜘蛛网落花”,略微保留一点春的痕迹而已。且到你们懂得我这片心情的时候,你们早已不是这样的人,我的画在世间已无可印证了!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
湖畔夜饮 丰子恺
前天晚上,四位来西湖游春的朋友,在我的湖畔小屋里饮 酒。酒阑人散,皓月当空。湖水如镜,花影满堤。我送客出门,舍不得这湖上的春月,也向湖畔散步去了。柳荫下一条石凳, 空着等我去坐,我就坐了,想起小时在学校里唱的春月歌:“春 夜有明月,都作欢喜相。每当灯火中,团团清辉上。人月交相 庆,花月并生光。有酒不得饮,举杯献高堂。”觉得这歌词温柔敦厚,可爱得很!又念现在的小学生,唱的歌粗浅俚鄙,没有福分唱这样的好歌,可惜得很!回味那歌的最后两句,觉得我高堂俱亡,虽有美酒,无处可献,又感伤得很!三个“得很”逼
得我立起身来,缓步回家。不然,恐怕把老泪掉在湖堤上,要被月魄花灵所笑了。
回进家门,家中人说,我送客出门之后,有一上海客人来访,其人名叫 CT(1),住在葛岭饭店。家中人告诉他,我在湖畔看月,他就向湖畔去找我了。这是半小时以前的事,此刻时钟已指十时半。我想,CT找我不到,一定已经回旅馆去歇息了。当夜我就不去找他,管自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到葛岭饭店去找他,他已经出门,茶役正在打扫他的房间。我留了一片,请他正午或晚上来我家共饮。正午,他没有来。晚上,他又没有来。料想他这上海人难得到杭州来,一见西湖,就整日寻花问柳,不回旅馆,没有看见我留在旅馆里的名片。我就独酌,照例倾尽一斤。
黄昏八点钟,我正在酩酊之余,CT来了。阔别十年,身经浩劫,他反而胖了,反而年轻了。他说我也还是老样子,不过头发白些。“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这诗句虽好,我们可以不唱。略略几句寒暄之后,我问他吃夜饭没有。他说,他是在湖滨吃了夜饭,——也饮一斤酒,——不回旅馆,一直来看我的。我留在他旅馆里的名片,他根本没有看到 。我肚里的一斤酒,在这位青年时代共我在上海豪饮的老朋友面前,立刻消解得干干净净,清清醒醒。我说:“我们再吃酒!”他说:“好,不要什么菜蔬。”窗外有些微雨,月色朦胧。西湖不像昨夜的开颜发艳,却有另一种轻颦浅笑,温润静穆的姿态。昨夜宜于到湖边步月,今夜宜于在灯前和老友共饮。“夜雨剪春韭”,多么动人的诗句!可惜我没有家园,不曾种韭。即使我有园种韭,这晚上也不想去剪来和CT下酒。因为实际的韭菜,远不及诗中的韭菜的好吃。照诗句实行,是多么愚笨的事呀!
女仆端了一壶酒和四只盆子出来,酱鸭,酱肉,皮蛋和花生米,放在收音机旁的方桌上。我和CT就对坐饮酒。收音机上面的墙上,正好贴着一首我写的,数学家苏步青的诗:“草草杯盘共一欢,莫因柴米话辛酸。春风已绿门前草,且耐余寒放眼看。”有了这诗,酒味特别的好。我觉得世间最好的酒肴,莫如诗句。而数学家的诗句,滋味尤为纯正。因为我又觉得,别的事都可有专家,而诗不可有专家。因为做诗就是做人。人做得好的,诗也做得好。倘说做诗有专家,非专家不能做诗,就好比说做人有专家,非专家不能做人,岂不可笑?因此,有些“专家”的诗,我不爱读。因为他们往往爱用古典,蹈袭传统;咬文嚼字,卖弄玄虚;扭扭捏捏,装腔做势;甚至神经过敏,出神见鬼。而非专家的诗,倒是直直落落,明明白白,天真自然,纯正朴茂,可爱得很。樽前有了苏步青的诗,桌上酱鸭,酱肉,皮蛋和花生米,味同嚼蜡;唾弃不足惜了! 我和CT共饮,另外还有一种美味的酒肴!就是话旧。阔别十年,身经浩劫。他沦陷在孤岛上,我奔走于万山中。可惊可喜,可歌可泣的话,越谈越多。谈到酒酣耳热的时候,话声都变了呼号叫啸,把睡在隔壁房间里的人都惊醒。谈到二十余年前他在宝山路商务印书馆当编辑,我在江湾立达学园教课时的事,他要看看我的子女阿宝,软软和瞻瞻——《子恺漫画》里的三个主角,幼时他都见过的。瞻瞻现在叫做丰华瞻,正在北平北大研究院,我叫不到;阿宝和软软现在叫丰陈宝和丰宁馨,已经大学毕业而在中学教课了,此刻正在厢房里和她们的弟妹们练剧!我就喊她们来“参见”。CT用手在桌子旁边的地上比比,说:“我在江湾看见你们时,只有这么高。”她们笑了,我们也笑了。这种笑的滋味,半甜半苦,半喜半悲。所谓 “人生的滋味”,在这里可以浓烈地尝到。CT叫阿宝“大**”,叫软软“三**”。我说:“《花生米不满足》、《瞻瞻新官人,软软新娘子,宝姐姐做媒人》、《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等画,都是你从我的墙壁上揭去,制了锌板在《文学周报》上发表的,你这老前辈对她们小孩子又有什么客气?依旧叫‘阿宝’、‘软软’好了。”大家都笑。人生的滋味,在这里又浓烈地尝到了。我们就默默地干了两杯。我见CT的豪饮,不减二十余年前。我回忆起了二十余年前的一件旧事,有一天,我在日升楼前,遇见CT。他拉住我的手说:“子恺,我们吃西菜去。”我说“好的”。他就同我向西走,走到新世界对面的晋隆西菜馆楼上,点了两客公司菜。外加一瓶白兰地。吃完之后,仆欧送帐单来。CT对我说:“你身上有钱吗?”我说“有!”摸出一张五元钞票来,把帐付了。于是一同下楼,各自回家——他回到闸北,我回到江湾。过了一天,CT到江湾来看我,摸出一张拾元钞票来,说:“前天要你付帐,今天我还你。”我惊奇而又发笑,说:“帐回过算了,何必还我?更何必加倍还我呢?”我定要把拾元钞票塞进他的西装袋里去,他定要拒绝。坐在旁边的立达同事刘薰宇,就过来抢了这张钞票去,说:“不要客气,拿到新江湾小店里去吃酒吧!”大家赞成。于是号召了七八个人,夏丐尊先生,匡互生,方光焘都在内,到新江湾的小酒店里去吃酒。吃完这张拾元钞票时,大家都已烂醉了。此情此景,憬然在目。如今夏先生和匡互生均已作古,刘薰宇远在贵阳,方光焘不知又在何处。只有CT仍旧在这里和我共饮。这岂非人世难得之事!我们又浮两大白。
夜阑饮散,春雨绵绵。我留CT宿在我家,他一定要回旅馆。我给他一把伞,看他的高大的身子在湖畔柳荫下的细雨中渐渐地消失了。我想:“他明天不要拿两把伞来还我!”
三十七年(1948年)三月廿八日夜于湖畔小屋。
英美文化British & American Culture
第一章 简述英国与美国文化的异同
一 英美文化的同源性
英美文化的同源性是不可否认的,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美国文化秉承了英国文化的很多东西。英国文化是美国文化的根,源头。这是因为美国历史受英国的影响。
首先,在美国的早期移民中,英国人占非常大的比例。顺其自然,他们就将英国的文化、英国人的性格特征、英国人的思维方式都带到了这一片新大陆来了。
其次,17世纪,英国在所有国家中率先进行资产阶级革命,率先迈入到资本主义国家的行列。英国的经济获得长足的发展。不久,又在全球领先进行工业革命。英国势力突飞猛进,称霸全球。而美国是是它进行武力和文化侵略的一个重要地区。这样的历史致使英美文化的同源性。
二 两国文化的相同之处
同源性使得这两个国家的文化具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1语言——都是英语
2宗教——以基督教新教为主
3社会交往的一些细节——女士优先,文明有礼,保护隐私,忌讳星期五,数字十三等
4节日——万圣节、复活节等。
第二章 英美文化差异的表现
英美文化有非常多的相同之处。但是也有随着历史的演变,文化的传承,独立发展200多年的美国文化由于有不同的生态环境已经产生了诸多变异。今天我们再来英美文化,已经有很多区别了。
前几天在网上看了一个帖子,谈到了英美海归人员的不同。对留英海归的普遍评价是衣着体面、说话非常客气、行为礼貌,按部就班、不急不躁,就是做事情比较酸,喜欢弯弯绕,经常为说一句不好听的话,先绕上几百个圈子。而对留美海归的评价则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就是“穿着土气,说话牛气,花钱小气”。既是说留美的海归一般穿着随意,不大讲究,即使有的场合他们也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很有些“绅士”的派头。但如果一看到没有旁人,这些“绅士”就原形毕露,鞋也脱了,领带也松了,扣子也解了,脚也搭起来了。
这些海归举止言行的区别其实折射出了英美文化的差异。其实,英美文化的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
一、 英美语言差异
尽管英美两个国家都是讲英语的,但是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是不相同的。英国人与美国人虽然说的都叫英语,但这两种英语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学英语的人都知道,英语中有英式发音和美式发音两种。英国人的英语,相对而言,发音比较清楚,连读的部分较少,一般听起来相对比较字正腔圆;而美国人说英语,则秉持这能省则省,能连就连的原则,因此,对于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人来说,听英国人的发音相比较下会舒服得多,而如果要习惯美音,恐怕只有在美国生活过的人才真正做到了。另外,两国在字词上的用法也有很多的不同
二、英美生活习俗差异
英国人和美国人在自己日常生活习俗上也有区别。
从服饰上看,英国2人非常讲究衣着,讲究绅士风度,西装革履,皮鞋锃亮。美国人则比较随便,想穿什么就是什么,以自己舒适为主,不会去介意别人的评价,别人也不会去评价。有的英国女士接待黄皮肤朋友时,专门涂抹上**面霜,以表示对朋友的亲近和尊重。美国人可方便多了,近几年,美国流行大花裤衩,校内校外,老老少少,都少不了它的影子。但这也并不是说,他们到处随意,在一些场合,他们也是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很有些“绅士”的派头。但如果一看到没有旁人,这些“绅士”就原形毕露,鞋也脱了,领带也松了,扣子也解了,脚也搭起来了。
从饮食上看两国的美食都像英语一样,是一个大杂烩,广泛吸收了世界各地不同文化的影响。众所周知,英国是一个聚集了诸多绅士淑女的地方,而英国的饮食,也处处散发着英国上流社会应有的高贵气质,从选材到烹饪,再到餐桌上的一言一行,英国人无不将细致发挥到了极致。特别在餐桌礼仪上,不能在餐桌上说话,不能有餐具敲击的声音,刀叉的握法……几乎所有我们所了解的法式西餐的规则都被英国人所遵守而同样是吃饭,到了美国人身上,则就显得随意了许多。美国式饮食不讲究精细,追求快捷方便,也不奢华,比较大众化。一日三餐都比较随便。老美的最爱便是所谓的垃圾食品。对于生活节奏极快的老美来说,五分钟就能搞定的汉堡薯条显然要比规矩多多的西式大餐要吸引人的多。至于这种饮食习惯导致的结果,便是老美的街头行走的人中,大腹便便者显然要比标准身材的人多得多。这样的饮食习惯某种程度上也折射了美国人的生活,雷厉风行,不向英国人那般拖沓,那样注重细节。
另外美国人除了过和英国人一样的节日外,还有自己的感恩节等。
三、美国人的性格和英国人也是不相同的。
有人把美国人的性格概括成:热情、开朗、冒险、创新、奔放活剥、直白的幽默
相对应英国人的性格特点是:冷漠、含蓄、内敛 、保守、理性严谨、绅士的幽默
狄更斯被誉为英国幽默大师。像所有的喜剧大师一样,狄更斯让幽默颠覆人们的臆断,无论这些臆断是一般的还是特殊的,都深深地影响了英国一代又一代人,已然成为英国传统的一部分。他利用这点,让读者远离了理智和理论,把由衷的同情心理和快乐态度抬到了最高的道德地位,用带笑的情感照亮了他那个了无生气的商业时代,召唤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狄更斯的幽默影响了很多后来的文学家。比如,中国著名作家老舍他作品中的幽默就深受狄更斯的影响。看了狄更斯的幽默,是心领神会的幽幽一笑。
一天,英国作家狄更斯(1812--1870年)坐在江边垂钓,一个陌生人走到他的面前问他:“怎么,您在钓鱼?”“是啊,”狄更斯随口回答,“今天运气真槽,这时候了,还不见一条呢。可是昨天也是在这里,我钧了15条呢!”“是这样吗?”那人说,“可是您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专门管这段江面的,这儿禁止钓鱼!”说着,他从口袋里掏本,要记名罚款。狄更斯连忙反问:“您知道我是谁吗?我是专门负责虚构故事的,虚构故事是作家的事业,所以,不能罚我的款!”
但是狄更斯的幽默被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所不屑。马克吐温曾经说他在狄更斯的作品中读不出什么让人啼笑皆非的东西来。其实,马克吐温的说法有些偏颇。因为他所理解的幽默是美国式的幽默。他本人也是美式幽默的代表人物。他以其幽默在美国甚至国家上享有盛誉。马克吐温的幽默中含有讽刺、机智、揶揄、玩笑,可以让你笑得流眼泪,同时让你笑得心颤。如同吃了一颗橄榄,甜中带涩。
一次,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到英国一个小镇的旅馆住宿,在旅客登记本上签名时,发现在他之前有一位有名望的旅客是这样签名的:“冯·布特福德公爵及其众多仆从。” 马克·吐温笑了笑,在旅客登记本上写道:“马克·吐温及其一只箱子。”
英国人和美国人也互不服气,英国人说美国人没有历史,而且目中无人;美国人说英国人保守刻板,不懂未来。
四、英美的教育理念不同。
美国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平等和自由,体现在教育上就是美国的教育体制具有多元性、开放性(向不同层次学习能力和经济条件的人开放)、国际性、灵活性(各种不同性质的学校满足不同目标的人的需要,国家没有统一的教育制度)的特点,使美国教育既能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人们的需要,确保教育公平和机会均等,又能满足并充分发挥不同受教育对象的个性特点,使教育充满活力和生机。
而英国人的保守与严谨,体现在教育上就是严谨的学风,完善的教育体系。它拥有一套严格的质量监控体制,各大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与科研水平评估结果向全世界公布,英国的高等教育会定期受到检查。英国大学的科研水平长期保持了一个很高水平,也是与这个质量监控体制分不开的,许多开创性的研究发明起始于英国,比如第一只克隆羊,就培养于爱丁堡大学。英国教育的质量也体现在对学生的严格考核上,有的专业可以用“残酷”来形容,被淘汰而拿不到学位的也大有人在,英国老师通常不会因为学生只差一点而放学生一马,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敬业风度有力地保证了教育质量。
两个国家,两种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风格,竟都共同代表着世界教育领域最顶尖的教育水准,这与政府民众对教育的深刻认识不无关系。美国人认为,一个人不管处于什么境地,有两件事是必须做的,并伴随着一生:一是受教育,一是信宗教。美国人对教育的重视,达到了与信仰宗教一样的虔诚境界。而英国教育标榜自己的口号是:The Best You Can Be——你能成就极至,反映出了他们的教育理念和始终追求的信仰。在这种意识下使得不论是美国教育还是英国教育,都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纯粹的功利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且具有了宗教般虔诚的信仰,近乎是一项神圣的宗教行为了。
五、英美的企业文化不同。
美国企业文化强调的是创新,而英国却是保守,美国企业文化认为人人都可以实现个人价值,英国企业文化却将讲求等级观念,美国企业文化认为竞争是企业的生命源泉,而英国企业却排斥竞争。这又导致了美国企业和英国企业发展前景的差别。
第三章 造成英美文化差异的原因
英美文化在其各自精髓上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差异呢?我认为是文化的生态环境不同。
一、地理环境不同。
二者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一个是欧洲大陆,一个是美洲大陆。英国经过长期的开发,已经非常富裕。但是美国刚开始的时候是来到一片完全陌生的大陆上,首批移民被称为拓荒者,所以,他们要敢于冒险。如果没有冒险精神,他们也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
此外,整个的欧洲文化和美洲文化的差别也给他们带来了影响。
二、人文环境的不同。
人文环境的不同是导致两国文化差异的主要原因。
英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的欧洲传统国家。其社会长期存在等级差别,一直有君主存在。所以,英国人喜欢怀旧,保守,具有绅士风度,等等。这些方面是需要历史的沉淀和积累的,常若没有历史的沉淀和积累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美国恰恰是一个没有很深厚的历史积淀的年轻国家。所以,美国人勇于创新,强调个人价值。因为没有很多的传统的东西去给他们怀念和继承,需要他们去开拓。从另一方面讲,也没有很多的束缚,他们可以放开手脚大胆创新。
另外,两个国家的人口组成也有区别。美国是移民国家,来自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人都在美国。所以,美国的文化呈现出多面性的特点。所以,美国文化的接纳性也很强,包容性很强,可以接受和吸取一切文化因子。对外来文化呈现出的是一种开放的态度。这种文化影响到美国人身上,就是美国人十分热情,开朗,善于接受不同的人和事。但是,英国的人口结构相较于美国而言,显得单一很多。所以,英国不太容易接受外来的文化。反映到英国人性格上便是比较内敛和含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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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的作文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
人,从出生开始,就懂得饿了就要吃东西。吃,是大自然里所有生物都会做的一件事情。我们所吃的东西就叫做食品。而我们,就是靠吃东西才能活着的。
如果人是河流,那么食品就是河流的源泉。假如源头受到污染,那么整条河流也将同样受到污染。
而近期,我们的“源头”就开始越来越不干净,陆陆续续检测出多种状况,导致我们的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最近几年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吧:三鹿奶粉里有大量三聚氰胺、日本的毒“鲜饺”、酸奶里面添加了大量的增稠剂、麦当劳里吃出了蛆虫、瘦肉精、食品添加剂、激素抗生素等多种食品安全问题。
短短几年内就查出了大量不合格的“安全食品”!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增加了这么多不安全的“安全食品”,有毒的“安全食品”!
这在说明一个怎样的问题?这在说明人类对食品的安全隐患的意识不高,喜欢拿生命开玩笑。更加说明了人类的素质在下跌,人们的安全意识在下降,不道德的人越来越多。
现在能供给人们吃的食品,又有多少呢?馒头不能吃,酸奶不能喝,猪肉牛肉吃不得,可乐不能喝,姜也不能用,就连矿泉水也不能让人放心地喝......
总之,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什么心里都没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在进步,社会在进步,科技在进步,可是为什么偏偏只有最主要的食品在退步呢?
这些生产不合格的食品的人的思维,也是不合格的。他们有没有想过,假如有一天,受害者是他自己,或是他的子女,他会开心吗?他用到这种违背良心赚回来的钱,还会幸福吗?
食品的安全是要靠食品部门检测出来的。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等到食品出问题了才来检查呢?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消费者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来检查呢?
但光靠食品部门来检查也是没有用到,俗话说得好“斩草要除根”!光斩草还是不行的,最主要的是要靠生产食品的所有企业,拿出良心来生产,做既营养又安全的食品来给大家食用。那些不道德的生产企业,也自己反省一下,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伤及无辜很开心很幸福吗?
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为了一个字“钱”。按照他们的想法就是“幸福”。人不是只有依靠钱才能幸福的!有家人的陪伴,也是幸福。而靠自己的本事,凭真本事,挣来的钱,才能用得放心开心。这样不是更幸福吗?
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大家的幸福,我希望:政府能深入检查,食品企业能凭良心做生意!
我们期盼那一天——没有不安全食品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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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决定语文考试成绩的“半壁江山”,因此作文的成败往往决定了整个语文考试的成败。那么怎样让考试作文得高分呢?我觉得以下几点必须注意。
1、题和立意凡考试作文必须审题,原因是考生要在同一环境下,作公平的竞争。审题,就是要对试题展现的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审读和理解,把命题者的意图读出来,把题目的各种限制审清楚,明确要我写什么,怎么写,写到什么程度,真正做到全面领会,深刻把握,不偏不漏、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写作文。高考作文评判明确规定,凡审题有问题的试卷最后得分一般都不超过二类卷最低分。由此可见,审题的准确与否是作文成败的关键因素。立意,就是要作者站在时代的高度,去观察、认识生活,提炼主题,使主题体现时代的精神,既反映时代,也作用于时代,跳动时代的脉搏,推动着时代的前进。文章的“意”, 其实就是作者在体验生活中逐步孕育而成的一种思想,是作者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撞击”的产物,它反映作者的思想水平、认识水平以及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近两年的作文教改提倡学生写真实生活、真实自我,有些同学忽视了对文章思想倾向的把握,看问题不全面,观点偏激,更有甚者由腐败现象而怀疑党的领导和党的政策。尽管当今的中国社会政治清明,言论自由,话说错了不会追查什么政治问题,但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正确的是非观还是应该有的。这一点必须注意。
2、标题和段落标题是文章的眼睛,也是阅卷老师对文章的第一印象,特别是自拟题目写作,阅卷老师很看重考生所拟的标题。俗话说:“秧好一半谷,题好一半文”,可见题目的重要性。有些考生先写正文再拟标题,文章写好后也许是没有时间写标题,也许是忘了补写标题。虽然评分规定无标题扣2分,但实际结果却远非2分。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实验,将几篇写得较好的作文,按保留标题和隐去标题两种类型请两组老师分别予以阅卷,其分数差别一般都在5分以上。这是因为阅卷老师对无标题作文产生了一种心理距离,不知不觉便降低了分数等级。至于如何拟题,我觉得应做到这样几条:①确切。指符合文章内容,也指遣词造句符合规范)。②精练。指标题字数恰当。③生动。指题目能体现出一种活力,具有可读性,饶有情趣。④新颖。指有新视角、新思路、新感悟,能够给人一种新鲜感。⑤有意蕴。指有内在的含义。拟题方法多种多样,可以运用修辞拟题,可以引用俗语拟题,可以化用古语拟题,可以借用成语拟题,可以套用流行语拟题,也可以巧用其他学科公式或符号拟题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运用。段落:考试作文最忌首、腹、尾三段式的结构。把文章分为几段更好?千字以内的作文,我觉得分为5-8个自然段就可以了。因为自然段分得越自然,越显得你成熟老练。另外,要把每一段的首句写好。每一段的首句犹如人的眉目,把首句写好,“眉清目秀”,整个段落都显着精神。
3、文体和内容高考作文试题对文体的要求有两类:一类是规定必须写某种文体,如“写一篇议论文”;另一类是排除写某种文体,如“除诗歌外,其他文体不限”。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文体去写。近几年高考作文题中“文体不限”,让考生自由选择文体,这里要特别注意,文体不限不是不要文体,而是要你在选择了一种文体后,一定要按这种文体特点写作,要写什么象什么。不可随心所欲,写成不伦不类的“四不像”文章。文章内容方面:不假思索就能想到的东西,绝对不要写;稍加思索想到的也不要写;花上几分钟,想别人想不到的内容来写。记叙文最好将主人公设定为自己,用第一人称入文,让“我”的激情在文章中闪光,情真意切,引起共鸣。议论文切忌大话、套话、废话,要避免空发议论,无病呻吟,滥提口号,乱发号召,空表决心等等。作文可以虚构,“允许”编写故事,但不等于提倡“编写故事”,编写故事要做到“大胆想象,自圆其说”。滥编、胡编,绝对不会得高分。
4、开头和结尾应试作文的开头结尾,就是文章的刀刃。平时在课内外所学的各种开头结尾的方法完全可以用在应试作文上。不管你使用什么方法开头和结尾,必须做到开头起笔入题,结尾点明主旨。为了给评卷老师一个好的印象,开头结尾千万不要涂抹。有道是: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可有些考生犯“入题慢”的毛病:有的把大段的原材料全部照搬;有的把本来简洁的原材料进行扩展;有的开篇摆材料,古今中外,慢慢道来。开篇松散,占去了大量的篇幅,后面的真正应该说的内容却“千呼万唤不出来”,有的只是一笔带过,草草收兵,比例严重失调,使老师难以衡量其实际写作水平。古人写文章讲究“凤头”、“猪肚”、“豹尾”,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可有些考生作文来不及刹尾,或用一句话硬断,或点上一串省略号,这样即使你雕出了“凤头”,壮大了“猪肚”,也会因为没有“豹尾”而不成其好文章,得不到高分。阅卷老师衡量一篇文章的好坏,首先是看其整体。所以,考生交给老师的无论如何也应是一篇完整的作文。
5、语言和字数考试作文语言要规范准确,具有个性和活力。不要文白夹杂;不要使用别人看不懂的方言和词汇;少用长句多用短句;可引进部分时代新词汇,引用名言警句,引用流行的通俗歌曲歌词,引用百姓口头民谣,但取向一定要积极向上,真正让语言亮起来。照理说,文章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似乎不应有字数的限制。但考试作文,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作文,为了达到一定的考查目的,并考虑到考试时间等因素,一般对字数都作了规定。我们必须按照规定去做。限最低字数的,一定要写够数量或稍微超过50—100字才好。如果字数不足,虽然评分标准规定,不足字数的,每少50字扣1分,但实际情况是,字数不足往往被认为文章内容单薄,分数很难上档次。限最高字数的,不要超过。否则,给人一种臃肿的感觉,再说,作文写得长,花的时间多,解答前面的题用的时间少,必定会受到影响。如果没有限最高字数,一般就是以作文纸为限,即要在作文纸格子内行文。千万不要自作多情,超出作文格子,以免出力不讨好。
6、书写和卷面近年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中,书写都占相当的比分。一般不要求写得好看,但要求书写整齐易辨认,一笔一画清清楚楚,不写草字。标点符号书写也要规范,特别是格式要正确,句号、逗号、问号、叹号、顿号、分号不要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前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可以在这些符号后面挤着写一个字;引号、括号、书名号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可以把这些符号挤在上一行之末。省略号、破折号占两个格,不能断开,写不下时挤在一行之末。至于作文的卷面,正如人的容貌一样,给人的印象是重要的,尤其是高考作文,卷面整洁与否直接影响着阅卷老师的心理和情绪,书写工整,卷面清洁,让人一看心中先喜三分,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7、检查与修改考试作文试题和其他试题一样,做完后也需要认真检查,看有没有笔误的错别字,有没有不通顺的句子,有没有需要调整的内容。审查发现了错别字、错用了词语一定要修改过来,对于句段该删的要删掉,该增的要增补,只是要改得清楚、整洁,使人一目了然。不能因为修改而影响了卷面的整洁。
古代的人的衣服有几层?名称是什么?我只知道里衣和外袍
古代的人的衣服有三层。
越往内的衣服越薄,越外边的衣服越厚。如内里可以穿内衣内,其外可以穿单层薄的中衣,再外边可以穿件厚的袄加夹裤或夹裙裳,也可直接穿一件夹袍,最外厚的褙子或外氅。
每个朝代有各自不同的服装:
1、三代
夏商与西周时的汉服衣着无实物存世,据安阳侯家庄墓及妇好墓所出玉、石人像,可知商代贵族上身穿交领衣,腰束绅带,下身着裳,腹前系市(蔽膝)。
2、商
商代服饰不论尊卑和男女都是采用上下两段的形制,上着衣,下穿裳,后世称服装为“衣裳”,便是源自于此。其服饰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设计为紧窄的样式,长度齐膝,便于活动。古代华夏族汉服上衣下裳,束发右衽的装束特点,就是在商代形成的。
3、秦汉
汉时劳动女子总是上穿短襦,下穿长裙,膝上装饰长长垂下的腰带。劳动男子常服是上身穿襦,下身穿犊鼻裤,并在衣外围罩布裙;这种装束不分工奴、农奴、商贾、士人都一样。
4、隋唐
唐朝还流行女子穿"胡服"。"胡服"就是西域人的服装。腰带形式也深受胡服影响。在此以前,人们的腰饰是以金银铜铁,这时候流行系"蹀躞带",带上有金饰,并扣有短而小的小带以作系物之用。这种腰带服用最盛是在唐代,以后延用一直至北宋年代。
5、宋代
宋代妇女也穿裙和衫,这时的衫子多为对襟,盖在裙外。裙较窄,多施细摺,福州黄墓中除出罗裙外,还有开裆裤与合裆裤,可见宋代妇女在裙内着裤。起于五代时的缠足,至北宋晚期已逐渐流行。
6、元代
元英宗时期才参照古制,制定了天子和百官的上衣连下裳上紧下短,并在腰间加襞积,肩背挂大珠的"质孙服"制,汉人称"一色衣"或"质孙服"。这是承袭汉族又兼有蒙古民族特点的服制。
7、明代
为重新振兴中国社会,明朝政府采取了上承周汉,下取唐宋的治国方针,对整顿和恢复礼仪极其重视,并根据汉族传统重新规定了汉服服饰制度。在政治、经济、文化技术发展的前提之下,明代的服饰面貌仪态端庄,气度宏美,成为中国近世纪服饰艺术的典范。
8、清装
明、清两代汉族女装变化同样极大,清代早期开始逐渐强迫变汉服为汉式旗装。清中期以后女装层层镶边,称为“滚镶”。清代满族妇女着满式旗装,她们不缠足,不束裙,皆穿旗袍,有时外加坎肩。
乾隆以后,满族女装中出现高底的“花盆底”鞋。咸丰以后,又出现高大的“两把头”、“大拉翅”等发型,成为满族女装之突出的特征。
扩展资料古代服饰颜色的讲究:
明太祖朱元璋“禁庶人服色用黄”:在古代服饰颜色中,**的地位变化是最大的。**作为中国古代帝王的专用色,其实一直到隋唐才被确立,而在此之前并无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华人文始祖黄帝“以土德为王”,中原之土为**,后世遂崇尚**,**逐渐变成了一种权力和尊贵的象征,这种看法其实是一种主观解释。
就《绿衣》一诗中“绿衣黄里”的说法来看,先秦时期普通人也用**布料来做衣服。而在秦汉时期则规定:“轿夫为黄”。**分配给卖苦力者使用,以区别身份,所以张角率领的农民起义军为统一头裹黄布,就很好理解了,这支农民军也因此被称作“黄巾军”。
**出现在帝王服饰中,应在上古周代。《周易》中有“天玄地黄”的定义,周天子在祭天时的着装是“玄衣纁裳”,即黑色面料的上衣,赤**的下裳,但此时的**并非帝王专用色,而且不是“黄袍加身”。
**成为皇帝的御用服色始于隋代,隋文帝杨坚穿黄袍临朝,不仅庶民不得使用,就连皇帝身边的重臣也一律不准僭用**。以后历朝遵行其规,连颜色深浅都有规定。
百度百科-中国古代服装(中国古代各朝代服装)
人民网-古代服饰颜色有哪些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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